油集团、浙江金帝、恒昌隆及西湖高尔夫)订立日期为2009年2月16日的华油注资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认购华油177,000,000股股份,代价为人民币435,154,500元(约等于493,596,000港元)。注资将分两阶段以现金作出:自有关中国机关向华油签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华油之外汇资本金账户设立日期起计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总代价的30%,而余额将自有关中国机关向华油签发新营业执照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支付。
华油现由深圳石油、中国华油集团、浙江金帝、恒昌隆及西湖高尔夫分别拥有43.64%、10.62%、40.15%、5.00%及0.59%。于华油注资完成后,华油将由公司拥有51.01%,并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于本公布日期,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最终股东)被视为于2,522,417,342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80%。华油为中国石油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深圳石油及中国华油集团均为中国石油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中国石油集团、华油、深圳石油及中国华油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华油注资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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