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关于复制推广首批构建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经验的有关情况。部分实录如下: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起,济南等12个地区开展了构建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6月,我们委托第三方开展了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经过各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不断提炼,最后确定了“重资本轻资产”招商模式、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即报即放”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特殊功能区协同机制、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区域统筹规划发展等24项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以“重资本轻资产”招商模式为例,就是通过设立产业引导资金,与金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实现“重资本运营”;通过为入驻企业配套建设标准厂房、职工宿舍等,减轻企业非生产性投入,缩短外来投资的项目建设周期,达到“轻资产招商”。再比如,“即报即放”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是指对罐头、蔬菜、水产品、加工食品等具体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督促企业制定自检自控技术指南,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过程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抽检。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地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有关经验在全国推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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