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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本

类别:户外救援 日期:2017-8-7 12:23:59 人气: 来源:

  由州、消防、卫生、环保、交通、经信、质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州消防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职责:

  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县市人民及其、民政、交通、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事故所在地县市人民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职责:

  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自治州危化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接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指令。

  各县市、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接到可能导致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事态严重时及时自治州危化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属地管理原则,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具体分级标准见7.2)。

  发生III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县(市)人民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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