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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网络第一案 适时监管言论

类别:户外杂谈 日期:2020-9-4 20:13:36 人气: 来源:

  由姜岩的死亡博客引发的“网络第一案”今天在市朝阳区一审宣判,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大旗网被判侵权,天涯社区不构成侵权,王菲获赔抚慰金8千元。朝阳区法院在庭审后向工信部发出司法,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加强对网民言论的适时监管。

  在庭审结束后的新闻通报会上,市亚运村法庭庭长高嵩朝阳区法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的司法。

  法院司法称,本案的纠纷就是由于原告王菲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以及私人生活中的隐私细节等内容在三名被告的网站上被非法披露,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使其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到损害。在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发现,网站对网民言论内容的审查仅限于一般的、随机的、应投诉的事后审查,而此时侵权事实往往已经发生。

  法院,因此有必要采取更加有效、适当的技术措施,对网民言论进行适时监管,避免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我院近日审理了原告王菲与被告张乐奕、被告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隐私权纠纷三起案件。

  这三起案件由于涉及“网络”、“人肉搜索”等热点问题而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在审理过程中,我院发现在互联网管理和网站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规范和引导,为此特向贵部发出以下司法:

  “北飞的候鸟”非经营性网站于2008年1月11日由被告张乐奕注册,注册后即开始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但直至4月2日才申请备案,4月23日才获得批准。该网站在长达103天的时间内脱离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张乐奕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因此,贵部督促下级执法单位对该网站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贵部完善对互联网网站的监管方式,加强对互联网网站的监管力度。

  本案的纠纷就是由于原告王菲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以及私人生活中的隐私细节等内容在三名被告的网站上被非法披露,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使其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到损害。在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发现,网站对网民言论内容的审查仅限于一般的、随机的、应投诉的事后审查,而此时侵权事实往往已经发生,因此有必要采取更加有效、适当的技术措施,对网民言论进行适时监管,避免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互联网的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如不及时加以规范和引导,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比如“人肉搜索”,由于其具有搜索主体的不确定性和搜索对象的随意性等显著特点,一旦被,容易产生及他人权益等不良后果。因此,应始终保持对类似“人肉搜索”等互联网新生事物的高度关注,加强适时引导,使网络新生事物发挥积极、健康的作用,使互联网的发展对社会有益。

  这是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网络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履行的职责。因此,网络管理部门在切实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互联网上言论的和文明,不断净化网络,使互联网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社会文明,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和发展。

  2、姜岩在网络上注册博客“北飞的候鸟”并进行写作,2007年10月,姜岩关闭了自己的博客,但未中断博客写作。

  3、2007年12月27日,姜岩试图服用药物,后因及时发现获救。在其前,姜岩将自己博客的密码告诉一名网友,并委托该网友在12小时后打开博客。

  5、姜岩死亡后,网友将其博客密码告诉其姐姜红,姜红打开姜岩的博客。在其博客中,披露了丈夫王菲的婚外情及自己前2个月的心历程,文中使用了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及王菲与案外女性的合影照片。

  6、2008年1月10日,天涯网上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引发众多关注和回帖。此外,其中一则回帖显示,“公司即决定让王菲、东*两名员工暂时停止工作”,“其后不久,他们二人即向公司提请辞职,公司已予批准”。

  7、2008年1月11日,张乐奕注册了非经营性网站“北飞的候鸟”,其本人、姜岩的亲属朋友等先后在该网站发表纪念姜岩的文章。该网站与天涯杂谈、新浪杂谈链接。

  8、2008年1月14日,大旗网制作了标题为《从24楼跳下的MM最后的BLOG日记》的专题网页,其中使用了当事人线日,王菲作为乙方与姜岩的父母作为甲方签订关于姜岩后事处理的《协议书》。该协议第三部分第1条内容为“对于婚后乙方的不忠行为及以后发生的不幸事件,乙方向甲方表示诚挚的歉意”。

  10、王菲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女人痣面相图姜岩的死亡原因、王菲的婚外情等在网络上引发长时间、持续性的关注和评论,网友甚至以来表达对王菲及家人的。

  12、2008年3月11日,王菲委托公证处对 “北飞的候鸟”、大旗和天涯三个网站中的相关网页进行了保全。

  14、2008年3月18日,王菲以名誉权为由将张乐奕、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该案被冠为“人肉搜索第一案”或“网络第一案”。

  

关键词:新浪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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