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请求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审理时间、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以及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8年3月2日,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陆暾华先生(以下简称“被告”)通知,得知其近日收到杭州市江干区(2018)浙0104民初1334号《应诉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陆暾华先生的配偶黄芳作为原告,以陆暾华先生为被告,向杭州市江干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登记在被告名下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曾用名称:杭州东极青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8万元人民币),确认该公司60%的股权归原告所有。
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5,440,853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4%;陆暾华先生通过持有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35,440,853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审理时间以及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管理均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本文由325游戏 (www.325qp.net)整理发布
网友评论 ()条 查看